非道路移动机械有了环保标牌近日,宁波市生态环境局象山分局、县住建局联合第三方机构,对我县在建工地、矿山等地的挖掘机、起重机等非移动机械进行尾气检测,并发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标牌。截至目前,已经完成校核上牌772台。
将这些非道路移动机械纳入日常环境管理,这是我县为打赢蓝天保卫战,消除尾气监管盲区而采取的新举措。据介绍,非道路移动机械是指装配有发动机的移动机械和可运输工业设备,包括施工工地、物流园区、大型工矿企业以及港口、码头、铁路货场使用的挖掘机、起重机、推土机、装载机、压路机、摊铺机、平地机、叉车、桩工机械、堆高机、牵引车、摆渡车等。这些机械污染控制技术落后,氮氧化物和颗粒物的排放是一般机动车的10~15倍,如果管理维护不当,将会严重影响城市大气环境质量。
最近的一次检测数据显示,我县50辆非移动机械尾气达标的有39辆、不达标11辆,达标率为78%。目前,宁波市生态环境局象山分局已经对非移动机械业主进行了相关环保宣传,指导他们使用单位和个人登录“浙江省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平台”进行网上信息填报;并按照一机一牌、全国统一的规定ag真人,向已审核登记的非道路移动机械颁发环保标牌。今后每一台在用非道路移动机械都将拥有唯一的环保号码(包括环保标牌与信息采集卡)。环保标牌就像机动车的“牌照”,环保信息采集卡则记录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登记信息,好比机动车的“行驶证”。
最新修订的《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规定,非道路移动机械所有人如果未报送编码登记信息或未按照规范固定管理标牌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未报送编码登记信息将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未按照规范固定管理标牌的每台非道路移动机械处一百元罚款。(记者 张霞)